宁波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理10个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校名为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面向全国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2006年被教育部授予“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称号。
经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进行招生。
一、招生项目
足球、田径、健美操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考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法: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 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证;
2、 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备存);
3、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存);
4、 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考生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由我校进行数码照相,参加专业考试;
报名时交报名费110元,申请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另加110元
(三)报名表下载: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表.doc
(四)报名时间:2008年3月20-30日
(五)报名地点: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黄陈月莉楼205)
三、招生考试
1、 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时间为4月8日。
2、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有关测试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3、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4、 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四、录取原则
1、 报考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项目的省内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2、 我校将根据文化成绩、专项成绩、专业志愿和项目分配进行专业录取。在录取中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
3、 严格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执行。
五、高水平项目计划分配(根据成绩可适当调整计划)
总名额:30,具体为:田径 (10-15名) 足球(10-15名)健美操(5-10名)
六、招生录取专业和计划
国际经济与贸易(1-2名)、工商管理(2-4名)、行政管理(2-4名)、公共事业管理(2-4名)、物流管理(2-4名)、城市规划(1-2名)、汉语言文学(2-4名)、旅游管理(2-4名)、广告学(2-4名)、应用心理学(2-4名)、体育教育(2-4名)、运动训练(3-5名)
宁波大学招生办
附件:
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报名表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毕业中学 |
|
报名序号 |
|
准考证号 |
|
符合条件 |
|
体育项目成绩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报考专业一 |
|
报考专业二 |
|
报考专业三 |
|
是否服从 |
|
考生签名 |
|
家长签名 |
|
经手人 |
|
招办盖章 |
|